营销推广大百科  > 所属分类  >  报纸媒体   
[0] 评论[0] 编辑

南方都市报

(图)南方都市报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
  口号:办中国最好的报纸
  南方都市报是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所属系列报之一,创刊于1997年,是面向中国最富庶的珠三角地区主流人群所创办的综合类日报,四开,平均每天出报100版以上,日均发行量已达169万份,是在广东省内发行量最大的4开日报。2006年广告额达18亿元左右。现有员工4000多人。2006-2007年,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全国晚报都市类报纸竞争力检测结果,南方都市报连续两年名列竞争力第1名。被世界品牌实验室评为“中国品牌500强”。
  《南方都市报》是广东唯一省级综合类大型城市日报,是中国版数最多的日报,中国最富裕的珠三角城市群区覆盖最密集的日报,广州和深圳两地合计零售量最大的日报,国内外企业争夺珠三角市场首选主打媒体。零售人民币1元(深圳2元,港澳5元)。南方都市报在国内首创分叠出版模式,每天出版A、B、C、D等叠,其中A1叠以时政和社会新闻为主,A2叠以地级市本地和珠三角新闻为主,B叠以娱乐新闻、体育新闻和副刊为主,C叠以经济新闻为主,D叠以生活消费资讯为主(分为广州杂志、深圳杂志、东莞杂志、佛山杂志、清远杂志、中山杂志和珠海杂志)。
  南方都市报以广州为根据地,逐步拓展深圳、东莞、佛山、中山、清远、珠海、惠州等城市,现在,南方都市报已全面覆盖珠三角地区,成为该地区最有影响力和最有竞争力的媒体。南方都市报诞生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并迅速攻占了前沿阵地的两个最坚强的堡垒——广州和深圳。南方都市报在这两个城市的发行量占总发行量的70%以上,表演了一场精彩的“双城记”。2002年4月,南方都市报开始进军东莞,在较短的时间内受到了东莞市民的青睐,也迅速占领了东莞市场,取得了“一炮三响”的效果。2003年4月,南方都市报向佛山和珠海扩张。至此,南方都市报已全面覆盖珠三角地区,成为该地区最有影响力和最有竞争力的媒体。 
  肩负为民重任,心怀报国理想,拒绝平庸,追求卓越,南方都市报义不容辞地扛起了新主流媒体的大旗。记录时代进程,培育现代社会,启蒙公民意识。2003年以来,南方都市报推出的有关非典的报道以及孙志刚案的报道等,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南方都市报》作为广东省的官方报纸以其开放和大胆直言的特性吸引了中国大批的读者,并且如一些评论人士所说,测试了中国官方媒体的极限。03年这家报纸有关一位大学生在收容所里被打死的报道曾引起当局的注意。此外,《南方都市报》有关沙士(非典)的大量报道也曾为当局造成强大压力。
  南方都市报的领导班子平均32岁,采编人员平均27岁。拥有中国报业最年轻的领导班子,最优秀的办报人才,最富有活力的机制,最有勃勃生机的企业文化。南方都市报已经成为中国报业最有影响力、最有价值的品牌,正朝着“办中国最好的报纸”的目标昂首挺进。
[编辑本段]南都案
  2004年1月,《南方都市报》副主编、总经理喻华峰(主管广告经营工作)。和《南方日报》集团分管社委、调研员李民英,《南方都市报》原副主编兼财务主管邓海燕,先后被广州市司法机关带走。司法调查的缘由为“群众举报涉嫌受贿500万元”。当年2月16日,喻华峰、李民英二人被广州市东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4年3月4日,喻案在广州市东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喻被指控“贪污10万元”,并在四年中共行贿李民英97万元。次日,李民英案在同一法庭被控受贿罪。
  两案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均发生激烈交锋。公诉人指控喻指使手下领取公款私分,属贪污;喻、李二人皆为公职人员,发生97万元的巨额现金往来,属行贿受贿。辩方律师则以喻、李案实为“企业化运作的媒体与传统管理体制冲突”为出发点做无罪辩护,认定喻所分得10万元乃“奖金”而非“公款”;而喻、李之间的金钱往来,则是为突破传统分配体制,行市场化激励而采取的变通措施。
  2004年3月19日,广州市东山区法院一审认定喻华峰贪污《南方都市报》职工奖金10万元,向李民英行贿80万元,以贪污和行贿两项罪名判处喻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其贪污所得10万元予以追缴。
  同一天上午,东山区法院还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民英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其受贿所得97万元予以没收。
  一审判决后,李当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诉。2004年3月29日,喻华峰亦提起上诉。
  就在喻、李二人一审判决宣布前几小时,2004年3月19日,《南方都市报》原执行总编辑程益中在差旅途中,被广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为名刑事拘留。当年4月1日,程益中被广州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正式逮捕。
  “南都案”引起全国范围的高度关注,在国内法学界和经济学界引起争议,被视为关乎如何评价报业改革、国企改革中相关分配制度的典型案件。
  据《财经》记者了解, “南都案”之所以广受关注,其中一个关键,在于法院一审认定喻华峰犯贪污罪引起较大争议。法院定罪的主要依据,是认定喻贪污的10万元“性质上是《南方都市报》职工奖金的一部分,属于公共财产”,并且在分配上违反了财务管理规定。而这种认定,正触及了当前国企改革中的焦点话题。
  对于法院对上述10万元系公共财产的定性,喻华峰的上诉书未予否认,但认为关键是这笔财产的分配权是否在《南方都市报》编委会。根据判决书认定的证人证言,以及《南方都市报》上级主管部门《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出具的证明,均证实《南方都市报》编委会拥有分配权。
  2004年4月中旬,前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前省委书记吴南生,就“南都案”联名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时任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写信,要求慎重和宽容处理“南都案”。正在外埠考察的张德江收信后,当即作出了批示。
  2004年6月15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对喻、李案作出终审判决,确认了一审的定罪,但对量刑略有减轻,对喻华峰的量刑从有期徒刑12年改判为八年;对李民英从有期徒刑11年改判为六年。
  2004年8月5日,东山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同案因涉嫌贪污罪而被捕的《南方都市报》原副主编兼财务主管邓海燕,下达了不起诉决定书,邓于当日获释。
  2004年8月27日,广州市东山区检察院同样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南方都市报》原执行总编辑、《新京报》原总编辑程益中下达不起诉决定书。当晚,因涉嫌贪污罪名被关押了五个多月的程益中获释。
  《财经》记者获悉,2007年2月12日,李民英已得减刑提前获释出狱。作为《南方都市报》创办人之一,年逾六旬的李民英如今已退休在家。
  而随着喻华峰于2008年2月8日出狱,所有牵涉“南都案”的人员均已获得自由。
  喻华峰的友人告诉《财经》记者,喻在四年监禁中并不委靡,而是大量阅读人文类书籍,学习英语,并担任《番禺监狱报》责任主编。不久前,在获知出狱确切日期后,喻表示:“我现在最渴望的是工作。但我不会放弃在法律途径内寻求对案件的重新审理,我会继续申诉。”■
  南都案发生后,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05年,总部在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周四宣布,把今年的世界新闻自由奖颁发给曾被中国囚禁的、敢言的《南方都市报》前总编辑程益中,以表扬他对新闻工作的贡献。《南方都市报》曾因为揭露地方当局掩盖"沙士"(SARS)真相和大学生孙志刚被打死在拘留所的事件而触怒官方。《南方都市报》案件引起全中国的高度关注,在国内法学界和经济学界引起批评。超过2300名中国记者联名要求释放喻华峰,认为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中国政府因为此案在国际上也受到新闻自由和人权团体的强烈抨击。
[编辑本段]关于南都数字报
  南都数字报以南都报系官方网站南都网(www.nddaily.com)为平台推出集约式数字产品列阵,探索实施数字媒体的内容、广告、发行一体化,搭建南都数字媒体经营平台。南都数字报(www.nddaily.com)于2007年8月10日正式上线,它全面整合南都采编资源, 以南都广泛的读者群体为基础,运用多媒体手段,突出报网互动,第一时间报道最新新闻资讯。南方都市报数字报颠覆了报网互动的旧模式,尝试开创国内报纸利用互联网的最新形态。从而将一纸风行的南都全面引入数字时代,在短时间内迅速成长为新媒体典范,助推南方都市报的大发展。结合不同的新媒体优势,南都数字报所提供的三大类数字产品——南都完整版、南都精华版和南都播报,颠覆了报网互动的旧模式,开创了中国报纸利用互联网的最新形态,其中,南都精华版是国内报业中第一家以新闻网络精品化形态推出的数字报纸。南都数字报通过重新整合南都新闻,使得它们更符合网络特点和网友阅读习惯,可让读者享受到全新而充沛的用户体验,它在与纸质南都相互彰显的同时,推动南都的新闻及影响力突破区域发行壁垒,扩散到全国乃至全球。同时,南都网上还设置了 “南都俱乐部”版块,为南都读者提供全方位的网上服务。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喻华峰    下一篇 《新京报》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